📋一次性告知单详情

食品经营许可补证审批(县级权限)

🏢办理股室:
👤负责人:
窦越岭
📞股室电话:
7318376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帮办窗口:
莘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企业全生命周期专区综合受理3号窗口(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窗口)
📱帮办电话:
7318501
📄材料清单:
1.食品经营许可证补办申请书;
2.书面遗失声明或者受损坏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办理路径:
1.现场办理 地址:莘县政务服务中心1楼企业全生命周期专区综合受理窗口02-04号。 2.网上办理,办事群众可以通过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选择莘县站点,点击“办事服务”,找到所要申办的“事项名称”,根据网站操作提示,点击“申报”进行办理。
⚠️注意事项:
因遗失、损坏补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不变,发证日期和有效期与原证书保持一致。
🔲材料模板:
请使用手机扫码查看材料清单
(手机中可点击图片后长按识别)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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