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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告知单详情
民办幼儿园变更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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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股室:
社会事务和交通运输审批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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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周计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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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室电话:
7318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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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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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办窗口:
莘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企业全生命周期专区综合受理4号窗口(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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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办电话:
7318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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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清单:
1民办学校变更申请表 2变更后的学校章程 3变更决议 4原办学许可证正副本 5委托书(非必要,仅限于非举办者本人或非法人代表到场办理提供) 6登报挂失的当期报纸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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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路径:
1.现场办理 地址:莘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企业全生命周期专区综合受理2-4号窗口。 2.网上办理,当事人可以通过登录“山东省政务服务网·莘县站,搜索事项名称,申报并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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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材料真实完整,齐全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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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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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中可点击图片后长按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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