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告知单详情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新设)

👤负责人:
周计民
📞股室电话:
7318330
⏱️办理时限:
0个工作日
🏢帮办窗口:
莘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企业全生命周期专区综合受理4号窗口(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窗口)
📱帮办电话:
7318507
📄材料清单:
1、《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许可(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务备案)(申请)表》
2、机构章程
3、管理制度
4、场所、设施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和场所照片(属于自有场所,提交房产证明;属于租赁场所,提交租赁合同和出租方房产证明或提交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5、营业执照
6、开展互联网人力资源信息服务、网络招聘的,还需提交: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
7、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本人申请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
8、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其他人员申请的,还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书。
🛣️办理路径:
网上申报:可以选择两种方式,1.自行申报,打开网址:http://lcsxzwfw.sd.gov.cn,进入“山东政务服务网莘县”站,点击“办事服务”,找到所要申办的“事项名称”,根据网站操作提示,点击“申报”进行办理。 2.帮办代办,请联系所附名片帮办代办人员,将免费帮助您进行网上申报。帮办代办人员仅负责录入您所提供的信息,不负其他责任。
⚠️注意事项:
申请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明确的章程和管理制度;(二)有开展业务必备的固定场所、办公设施和一定数额的开办资金;(三)有3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材料模板:
请使用手机扫码查看材料清单
(手机中可点击图片后长按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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