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告知单详情

个体工商户登记

🏢办理股室:
👤负责人:
王芳
📞股室电话:
7318388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帮办窗口:
莘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企业全生命周期专区综合受理1号窗口(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窗口)
📱帮办电话:
7318312,7318316
📄材料清单:
1.《个体工商户登记(备案)申请书》。
2.经营者身份证件复印件。
◆申请登记为家庭经营的,提交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复印件,同时提交参
加经营的家庭成员身份证件复印件。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经营者提交当地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特
别行政区护照或者内地公安部门颁发的港澳居民居住证、内地出入境管理部门颁
发的往来内地通行证复印件。
◆台湾地区经营者提交大陆公安部门颁发的台湾居民居住证、大陆出入境管
理部门颁发的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复印件。台湾农民提交农民身份有关证
明,包括加入台湾农业组织证明或台湾农民健康保险证明或台湾农民老年津贴证
明等。
3.经营场所使用相关文件。
4.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报经批准的或申请登记的经
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
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办理路径:
1.线上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点击企业开办“一窗通”进行办理。 2.手机登录“爱山东”搜索“企业开办一窗通”进行办理。 3.线下可以到莘县政务服务大厅一楼“企业全生命周期”窗口,帮办人员进行申报辅导。
⚠️注意事项:
1.企业设立目前为全程网办,“申请书”,“企业住所承诺书”均网上自动生成;2.可以通过爱山东APP认证使用电子身份证及(微信端)电子营业执照上传;3.全程电子化网办过程中,使用APP人脸识别系统全程电子化签名;4.根据网办流程提示,相关材料需要进行拍照上传或是上传电子文件。
🔲材料模板:
请使用手机扫码查看材料清单
(手机中可点击图片后长按识别)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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