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告知单详情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县级权限)(新设)

👤负责人:
周计民
📞股室电话:
7318330
⏱️办理时限:
0个工作日
🏢帮办窗口:
莘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企业全生命周期专区综合受理4号窗口(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窗口)
📱帮办电话:
7318507
📄材料清单:
1、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章程
2、举办者姓名、住址或名称、地址
3、山东省申办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承诺书
4、《山东省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申办报告》
🛣️办理路径:
网上申报:可以选择两种方式,1.自行申报,打开网址:http://lcsxzwfw.sd.gov.cn,进入“山东政务服务网莘县”站,点击“办事服务”,找到所要申办的“事项名称”,根据网站操作提示,点击“申报”进行办理。 2.帮办代办,请联系所附名片帮办代办人员,将免费帮助您进行网上申报。帮办代办人员仅负责录入您所提供的信息,不负其他责任。
⚠️注意事项:
1.所附资料复印件要清晰、无变形,图例易辨认;2.资料原件根据内容要求加盖相应公章(申请人签名处盖个人印章或按手印),其所提供的复印件应当加盖申报单位公章;3.申办报告如实填写,并保证以上所提交材料的实质内容真实、合法、有效。
🔲材料模板:
请使用手机扫码查看材料清单
(手机中可点击图片后长按识别)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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